6月1日起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将被严查
2020-06-03 17:19:17
6月1日起,交警将对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处罚。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2日中午,记者在城区金峨路十字路口看到,街上很少能看到摩托车,大多部居民数都是骑电动车出行,但按要求佩戴头盔的很少。执勤的交警正在向过往群众宣传“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正确佩戴头盔和安全带。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交警将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戴头盔的很少,但有一些居民保持着戴头盔的习惯,他们认为头盔的安全作用很大。
目前,我县公安交管部门正积极开展“一盔一带”的统一行动,努力让广大车主能及时得到相关政策信息,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依法驾驶,安全出行,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和出行安全。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魏鹏飞表示:“一盔是指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非机动车驾乘人员应该佩戴安全头盔。一带是指驾乘机动车前排座位应该系好安全带。目前,我们繁昌交警正在开展“一盔一带”的统一行动,对驾乘摩托车的发现如果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予以处罚。对于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这一块,目前我们还是以宣传,发动为主。交警也在这里呼吁广大的驾驶员朋友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的时候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全媒体记者叶宇虹实习生陈虎)
来源:繁昌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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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