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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8月1日起实施
2019-08-02 16:22:20
7月29日,繁昌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向纳税人宣传《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出台了《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将各类投诉的办理时限全部压缩50%:受理审查环节由2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服务质效、权益保护类投诉的办理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服务言行类投诉的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吴启波 杨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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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