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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开展长江黄砂禁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集中宣传活动

2018-09-30 14:31:10

  9月30日上午,繁昌县长江黄砂禁采管理综合整治指挥分部办公室在新港镇组织开展集中宣传会议,县水务局、经信委、繁昌港航管理处、荻港海事处和荻港镇、新港镇政府等单位及涉砂船舶业主或代表参加了会议。

 
 
 

  9月中旬,芜湖市政府召开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从9月下旬开始到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江河黄砂禁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在10月31日前彻底清剿所辖江段各类涉嫌非法采砂船舶。

  繁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9月26日下午,召开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县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有关镇政府、荻港海事处、长航公安繁昌派出所、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繁昌港航管理处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长江黄砂禁采管理综合整治指挥分部”,领导全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9月27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芜湖段河道采砂禁采管理的通告》印发,繁昌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通告》精神,制定出台了“繁昌县长江黄砂禁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这次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工作要求。据了解,这次江砂管理综合整治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在10月10日前开展宣传,二是10月10日至31日组织清江,三是在10月底综合整治结束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行常态化日常巡查打击。

  根据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阶段行动安排,9月30日,县指挥分部办公室组织县水务局、经信委、繁昌港航管理处、荻港海事处和荻港镇、新港镇政府等单位到新港镇开展集中宣传,涉砂船舶业主或代表到会参加。会议首先宣读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芜湖段河道采砂禁采管理的通告》和《繁昌县长江采砂禁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随后与会单位结合部门职责作了一些具体要求,涉砂船舶业主和代表在会上进行了表态。集中宣传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分乘水政巡逻艇和港航海巡艇到县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对涉砂船舶进行现场检查,劝告各涉砂船舶业主在10月10日前完成船舶等相关财产的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本籍采砂船舶和没有离境的外籍采砂船舶在按规定拆除采砂机具后,并押往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停靠,长期监管,不得离境。

  据了解,繁昌县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现有7条小型采砂船只,之前就按照要求已经不同程度地拆除了采砂机具。通过这次集中宣传活动,涉砂船舶业主们纷纷表示,积极服从管理,按照市政府《通告》精神和“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尽快对采砂船舶等相关财产的自行处理。

  在国庆期间,繁昌县长江黄砂禁采综合整治指挥分部办公室安排了专人和巡逻艇实行24小时值班,不定期地前往县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进行宣传和检查,督促各涉砂船舶业主早日完成自行处理工作。肖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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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