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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2016-06-06 08:36:44
6月1日起,繁昌县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核发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此前,购房人买入房屋办理产权证,需要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契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将停办,统一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实施不动产登记后,原有的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原有证书不更换,待今后在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登记时换发新的统一不动产权证书。 杨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