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在我心中
2022-12-12 09:59:27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将法律比作一片大海,给人威严而又不可侵犯之畏的话,那么宪法就是这片大海中的高高灯塔,给所有人以行为依据,是人民权利的“大靠山”。它看似高高在上,但与我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都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
在上小学时,老师就教会我们识国旗、认国徽、唱国歌。从那时起,我也就知道了祖国的首都是北京,是座好大好漂亮的城市。于是,我从小就无比向往能有一天去逛逛天安门,去看看升国旗。其实,国旗、国徽、国歌、首都,都写进了宪法。从那时起,宪法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就深植了法治的信仰和爱国的种子,引导着我在思考和实践中成长。
到了初中,我第一次接触到了《法律常识》这本书,也第一次了解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就好比母亲,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就好比是“母子”关系,这就很好地诠释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在学校,我深刻地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送我去读书,不但是父母的义务,也是我应该享有的权利。宪法对公民受教育如此关心,让我无比深刻地感受到宪法既有威严的一面,也有温情的一面。
“十八岁、十八岁,我当兵到部队,红红的领章映着我开花的年岁。”十八岁那年,我幸运地穿上了新军装投身梦寐以求的绿色军营。通过部队政治教育,我了解到“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是宪法所赋予我的权利和义务。在部队,除了对军营处处透露出的新鲜劲儿,我还第一次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关于这一条,宪法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在河南信阳上军校时,因自己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又担任了团支部书记,教导员便让我担任和市里一所共建小学的校外辅导员,定期到学校开展共建活动,宣传宪法则是我的重要职责之一。那时还没有互联网,我往往要在报刊上寻找与宪法有关的文章或新闻报道、法制故事等,再将自己的体会融入其中进行宣讲,教育孩子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也就从那时开始,我就暗下决心尽己所能地把“宪法故事”讲好,讲给更多的人听。因为我深知宪法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我们身边的点点滴滴,每个人不但要了解,而且还有必要去深刻理解严格遵守。
转业回到地方后,我的工作也处处离不开宪法。作为全镇的宣传干事,我们部门经常要和司法所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每年的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必定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平时,我也喜欢采写一些普法宣传、依法行政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事迹,从中也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对自己的法律素养也是一个提升过程。在单位,我还负责文化工作,保护文物也是我的职责范围,因宪法也有这方面的规定而使我的工作显得重要了许多。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试想,如果没有宪法的保护,也许我们就会失去像人字洞、繁昌窑等一些值得我们无比骄傲的“繁昌文化名片”,那将是多么大的损失和遗憾啊!起初觉得文物保护工作枯燥无味的我,在宪法的感召下,自觉成了一名文物保护工作者,还培养壮大了一批文物保护志愿者,成为全镇的文保工作骨干。工作中,我总是将宪法装在心中,用实际行动讲好宪法故事、传递宪法力量、传承宪法精神。在开展“送戏下乡”时,我不忘利用演出间隙,适当穿插一些宪法知识和惠民政策的问答,凡答对者,还有一份精美的小奖品。从而既活跃了演出现场,又让群众受到了教育,起到了利用文艺宣传这种形式,不断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的作用。在传播先进文化,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为广大农民朋友送去一道道丰盛文化大餐的同时,也让他们享受到了文化发展成果,自觉增强了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起到了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普法作用。
2016年,我光荣地当选为繁昌县人大代表,5年后,又再次当选为繁昌区人大代表。担任人大代表后,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宪法的神圣。人代会期间,只要有选举任务,都会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面对庄严的国徽,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其他当选者也都高举右拳,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虽然宣誓的不是我,但我能够深刻地体会到当选者向宪法宣誓的那一刻,就意味着对国家、对人民的一份郑重承诺。而作为一名人大代表,那一刻,我也告诫自己,要牢记自己的人大代表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必须严格按照宪法规定行使权力,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倍加珍惜人大代表的荣誉,牢记使命,认真履职,积极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为繁昌的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长期的乡镇工作经验,让我深知普法对于基层治理的重要性,法律是提升群众幸福感的重要保障。工作之余,我喜欢通过各种渠道学习法律条文,看看各种法律判例,还自费报名参加法律函授学习,为的是和群众打交道时,对他们提出的问题,更多地能从法律的角度去解释,能够说到点子上,能让群众心里踏实。在参加拆迁征地工作时,我经常会遇到拆迁对象提一些过分的诉求。对此,我总是根据拆迁方案,结合法律法规,释疑解惑,最终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虽然过程很艰难,但依法拆迁才是“王道”,也是群众最能接受的方式。这也告诫我,在基层工作,与群众打交道时,凡事都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只有心中有法,才能够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只有心中有法,才能昂起头堂堂正正做人、挺直腰光明磊落做事。
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年来,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高效发展,国家取得了巨大成就,我们身边也发生了许多喜人变化。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一名乡镇干部,今后我将继续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也非常希望宪法精神能够根植于每个人心中,让尊崇宪法转化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杨才星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叶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