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元年迁城记(下)
2016-05-30 08:44:40
到了明熹宗天启年间(1621—1627),各处发生的农民起义如同大地震一样波及全国,“流氛孔棘,飘忽震邻”。搁置的建城计划又重新执行,并组建工匠队伍,筹措建筑材料,眼看就要开工,可又由于种种原因和阻力,建城计划又搁浅了。
明毅宗崇祯八年(1635),福建永安进士罗明祖任知县,他再提建城,仅用砖砌了县城三门的地基,就因为工程催逼的过急等,被人告了状,“从劾去”,离开了繁昌。崇祯十年(1637),罗明祖的继任者,江西清江举人张继曾上任之初,对建城之事又进行了考察,看着刚刚垒成的三门地基,不禁感叹道:“令以守土,而旷废若此,固圉之谓何?夫知无城之害,而后知有城之利,知城之有补于繁,而后知繁之不可以无城也。”他向朝廷奏报建城之利,当年,朝廷正式下达批文,他立即召集全县的绅士和有德望的老人会议,按照田亩的多少自认建城的银钱,共得三万余两捐献的银两。
崇祯十一年(1638)二月,建城的工程拉开了帷幕。张继曾亲自掌握工程的预算和钱物的分配使用,“手自衡之,使一石一柱,俱有归著,”钱物对应,账目清楚,手续齐全,于是,“猾胥里奸人不得高下其手,而中饱者清矣”,更重要的是张继曾在督导工程时,从不强迫命令,硬逼工程进度,而是“以佚道使民”,即以逸民为民福利的道理教育民众,使老百姓明白建城既是利县也是利己的一件百年大计。这样,民工们从不偷懒耍滑,工地上是“畚锸如云之众,无所匿其力”。(以上引文见清道光六年《繁昌县志·卷之十六》)
据清道光六年《繁昌县志·职官志》记载,张继曾监督工程时,“节次经营,不纾不迫”,使老百姓心悦诚服的效力。到十一月,工程全部圆满结束。张继曾建城的政绩,得到上峰的嘉奖,并得以擢升。离开繁昌的那天,真所谓“祖道扶轮,络绎不绝。”家家户户都祭祀路神,为他祈福平安。长长的道路上挤满了前来送行的人。志书说他“实心爱民,清如杨震”,(以上引文见清道光六年《繁昌县志·卷之十)一点也不为过。
从1456年到1638年,历一百八十二年,由景泰年间知县李庆至崇祯年间知县张继曾,共经历了五十二任知县,期间建建停停,兴兴废废,一座在当时颇具规模的县城,终算建成了。县署为县城的中心,与它相邻左为捕署右为大有仓。出县署过学宫西南行至聚奎门;出县署过关帝庙西行至威远门;出县署北行至拱极门。出大有仓过牌楼南行至迎薰门;出大有仓过城隍庙、炎帝庙、营守房东行至朝阳门,门外有蜡庙、慈云庵、文昌阁。五门都各建有城楼。城内有十五街十三巷一胡同和十八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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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