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谷与繁昌
2016-03-28 08:54:59
按《安徽省志·建置沿革》,春谷县始建于西汉初年。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以九江、衡阳、庐江、豫章4个郡置淮南国,在今安徽境内设九江、庐江、豫章3个郡12个县,其中庐江郡4个县:宣城、泾县、陵阳、春谷。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撤销江南地区的庐江郡,将宣城、泾县、陵阳、春谷4个县划入鄣郡,并改鄣郡为丹阳郡。汉献帝兴平元年(公元194年),春谷县入孙吴,属丹阳郡。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入西晋,仍属丹阳郡。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年),改属扬州宣城郡。晋元帝建武元年(317年)入东晋,属宣城郡。晋安帝太元八年(383年),为避郑皇后阿春讳,改春谷县为阳谷县。晋安帝义熙九年(413年),撤阳谷县并入芜湖县。春谷县自汉高祖五年(前202年)设立,至东晋安帝义熙九年(413年)终止,共历时616年。
据《汉书·地理志·丹阳郡》,丹阳郡设立于汉武帝元封二年(前109年),属扬州,领宛陵、春谷、泾、丹阳、陵阳、芜湖、宣城等17个县。春谷县作为丹阳郡属县首次出现在《汉书》这部正史中,因此,后人据《汉书》记述春谷县建置沿革时,多将春谷建县时间记为汉武帝元封二年(前109年),与《安徽省志·建置沿革》记载的设立时间相距近百年。分析《汉书·地理志》所记郡县,大体分为两类:一类为新设;一类原来就有,且随行政区划调整而改变隶属关系。事实上《汉书·地理志》并未明确记载春谷县是新设县,而按《安徽省志·建置沿革》,春谷县显属后者,为改属新设的扬州丹阳郡。
汉初的庐江郡置县命名春谷,历来不注命名本义。清人洪亮吉在《晓读书斋杂录》中推测:“以五谷成熟皆较他县为早,每岁二月已莳种谷,六月中已有新谷,疑县名因春莳已种谷,故曰春谷。”说明县名由来与农时有关。此外,根据县名与其驻地的关系,古今县名有一部分源于其驻地名称。因此,是否可以这样推测:春谷县名还与其治所春谷乡有关,即春谷县名因春谷乡而得名。
汉代春谷县地域广阔,其范围包括今繁昌县以及南陵县、芜湖市、铜陵县、铜陵市的一部分。其中繁昌县建县最早,始于晋元帝大兴元年(318年),时属侨县,侨置于春谷县且与其并立。晋安帝义熙九年(413年),东晋权臣刘裕“土断之法”颁布后,繁昌县取得实土,由侨变实,并取代历史上的故县—春谷县。繁昌县名,据《三国志·魏书·文帝纪》,汉献帝延康元年(220年)十月庚午,魏王曹丕在颍阴曲蠡之繁阳亭(今河南省临颍县境)登坛受禅,为魏文帝,改延康为黄初。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十一月癸酉,以颍阴之繁阳亭为繁昌县,即三国魏置繁昌县。县名以亭命名,喻义繁荣昌盛。
秦汉时期,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就一般情况而言,“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春谷县长官称春谷长,说明春谷县当时人口不满万户。据《严訢碑》(汉桓帝和平元年即150年立)记载,东汉时期著名学者严訢曾任春谷长,为史料证实较早的一位。其后《三国志》记载的著名历史人物周瑜、周泰、黄盖等都曾任春谷长。
春谷县治(春谷故城)在今繁昌县荻港镇境内。《方舆纪要·太平府·繁昌县》:“春谷城,在县西南,汉县。”清道光《繁昌县志·舆地》:“汉春谷县旧治,在县西春谷乡。”按春谷乡,在明清时辖有三、四、五、六、七、八、九、十8个都,即今繁昌县荻港镇、孙村镇一带。
历史上的繁昌,今日之繁昌,虽历经区划调整,不断变动,但春谷县治却仍在今繁昌县境内。无论是繁昌的过去,还是繁昌的未来,都必然打上春谷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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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