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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月亮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2020-05-08 08:50:37

  近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评选结果揭晓,池州月亮湖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此案是安徽省首例运用磋商程序办结的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推行,旨在破解“企业污染政府买单”困局。生态损害案发生以后怎么办?如何在不浪费司法诉讼资源的情况下,使受损的生态环境能够尽快得到修复?池州月亮湖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给出了一份高分答卷。

两管相通,直排月亮湖。

  月亮湖湿地是镶嵌在池州主城区的一颗明珠。每到冬季,大量的天鹅、长脚鹬、鹤鹬、绿翅鸭等候鸟都会前来栖息,这里俨然成了鸟儿们的小天堂。周边渐起的高楼,打破了这片湿地的宁静。

  2019年3月28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对碧桂园项目地块东侧月亮湖污染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两个非法排污口。原来2017年碧桂园项目发生窨井污水外溢,物业公司施工处理时误将污水管道接入了雨水管道,导致约50万吨生活污水直接流入月亮湖,致使湖体水质超标。

现场图片。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在认真调查勘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出具了《池州市月亮湖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意见书》,认为损害环境的事实成立。专家建议采取异位处理、清淤、清水替换和生态系统重建的修复方式进行修复,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9万元。

  2019年10月22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涉案单位就生态环境损害的事实和程度、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和期限等具体问题进行了磋商,并签订了赔偿协议书,确定由涉案单位承担月亮湖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在磋商实践中对简易评估认定程序的实施进行了大胆探索,引导涉案单位以异位处理、清淤、清水替换和生态系统重建的方式自行修复,实现修复及时有效。池州月亮湖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的顺利办结,也为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提供了可适用的案例实践。

  据省生态环境厅介绍,目前,安徽省16个地级市均已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零突破。省生态环境厅将改革的试行情况纳入省生态环保督察范畴,同时依托安徽大学,研究修订损害调查与报告、鉴定评估、磋商、修复、资金管理等5个配套办法;通过对环境行政处罚和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线索进行筛选和核查,列出重点案件线索,实施督办;针对具体案件,采取“统分结合、协同推进”的方法,对各市具体案例实践开展持续跟踪指导。(记者彭旖旎)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 黄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