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廉洁文化资料的公告
2024-04-01 08:20:37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利用芜湖廉洁文化资源,讲好芜湖廉洁文化故事,着力打造芜湖廉洁文化品牌,由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编撰委员会,正在组织编撰《芜湖廉洁史迹》。现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廉洁文化资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新中国成立之前,与芜湖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教育意义的廉洁人物、事迹、史料等;
1.人物:清廉勤政、克己奉公、廉洁持家、尚俭戒奢的芜湖籍人士和在芜湖从政、从业、生活过的非芜湖籍人士;
2.事迹:发生在芜湖或者与芜湖有关,充分展现廉洁品质的事迹、典故;
3.史料:蕴涵芜湖廉洁文化的文献资料、老旧物件、遗址遗迹等。
三、征集内容
1.文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历代文献记载、笔记信函、书法字画、书籍报刊、老照片等,以及相关文字材料;
2.遗存实物:包括牌匾、碑刻(拓片)、印章、徽章、纪念品、老旧物件等,以及相关文字材料;
3.文艺作品:芜湖市域范围内有关廉洁的楹联、诗歌、戏曲、民间谚语及其他文艺作品,以及相关文字材料;
4.民间记录:芜湖市域范围内记载家庭或家族关于律己修身、勤俭持家的家规家训、宗谱、家书等,以及相关文字材料;
5.其它:其它可以展示芜湖廉洁文化方面的物件或资料,以及相关文字材料。
四、征集要求
1.提供的资料必须严肃、准确,真实、可靠,力戒传闻戏说,有正向引领作用,有保存、研究、传承价值;
2.提供的资料必须所有权无争议,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可向社会开放利用。对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供人可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五、其他
1.确有历史价值的资料和物件,经审核确认后原件由市档案馆或市博物馆收藏保存;确有价值但所有者不愿提供原件的实物资料,在征得其同意后,留存复制件,原件归还;
2.提供的资料和物件原件,请按所在行政区域直接送达或寄送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并注明提供者姓名、联系地址和方式,以及对提供资料的文字表述说明纸质材料;
3.文字、图片、影像等电子文件资料,请按所在行政区域直接发送至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联系人邮箱,电子邮件中请注明提供者姓名、联系地址和方式,以及对提供资料的文字表述说明,邮件标题请注明“芜湖市廉洁文化资料征集”字样。
六、联系方式
无为市纪委监委 联系人:张哲 联系电话:18855371009 邮箱:wwjwxjs@126.com
南陵县纪委监委 联系人:邓玉珍 联系电话:19955391138邮箱:nlfxfk@163.com
镜湖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徐梦凡 联系电话:19965533286邮箱:jhxj3122567@126.com
鸠江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丁银月 联系电话:18755395775邮箱:jjqjjxx@163.com
弋江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卢锦 联系电话:18355388357邮箱:1058766551@qq.com
湾沚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郝韶宇 联系电话:18326762121邮箱:546586678@qq.com
繁昌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祝玲 联系电话:15955311355邮箱:912981847@qq.com
《芜湖廉洁史迹》的编撰离不开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您的每一份捐赠,我们将永久珍存,您的每一条征集线索或宝贵建议,我们会倍加珍惜。《芜湖廉洁史迹》的编撰热情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芜湖廉洁史迹》编撰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叶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