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的通告
2022-10-21 16:46:08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场所码”设置使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室内文化休闲娱乐场所、美容美发、足疗洗浴、学校托幼机构、校外辅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药店、养老机构、监所、便民利企服务机构等各类公共场所均要申领场所码,并在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在场所对外开放期间安排专人值守,督促指导所有进入场所人员扫“场所码”,接受查验。对未按规定申领、设置和使用“场所码”的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对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上述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入场所人员均要求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健康码、芜湖市核酸检测证或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指导规范佩戴口罩,加强场所内通风、消毒。室内密闭场所和旅游景点要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等避免人员聚集措施,合理控制人员上限。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对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督促引导广大市民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所有进入上述公共场所人员要自觉扫“场所码”,主动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等,配合防疫人员查验。对不配合落实公共场所扫码测温要求、强行进入公共场所、殴打辱骂防疫人员的,场所相关人员要立即拨打110报警,由公安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要求,对不配合扫“场所码”进入公共场所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督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各镇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上述各类公共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公共场所要立即落实整改,对屡教不改或屡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安康码”场所码申请指南
芜湖市繁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安康码”场所码申请指南
一、点击→“皖事通”,打开首页后点击→“安康码”
二、翻到底页,关联服务,点击→“安康码核验芜湖”
三、点击→“申请注册检查点”。
四、正确填写信息。
五、点击“上传凭证”,企业上传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上传法人证书,其他上传单位盖章后的检查点申请表。点击→“提交”。
六、后台审核完成后点击→“我的申请记录”。后可查看账号、密码。
七、返回到“安康码核验管理”界面,点击→“绑定检查点账号”,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绑定”。
八、返回“安康码核验管理”界面,点击→“卡口二维码”,出现二维码后,直接保存就可以了。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叶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