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区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第11号)
2022-03-28 15:50:18
鉴于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调整全区风险地区和管控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中风险地区
1.新城华府小区1号楼
2.阳光花园C区14栋
3.栖霞小区31栋
4.新港镇建华建材职工宿舍5栋
二、封控区
1.新城华府小区及附属门面房
2.碧桂园中梁双玺售楼部
3.繁昌院子售楼部
4.阳光花园小区及附属门面房
5.青少年活动中心
6.繁昌区华亿广场
7.荷塘花苑小区2号楼
8.核电小区14栋
9.中辰一品小区及附属门面房店
10.新世纪花园及附属门面房
11.繁昌区龙亭路锦绣江南新概念汽车修理厂
12.沿河小区9栋
13.繁昌区繁昌建材装饰城
14.栖霞小区25栋、31栋
15.繁昌区繁阳新村3区20栋
16.新港镇新东村瓦圩组
17.新港镇建华建材职工宿舍5栋
三、管控区
繁阳镇、峨山镇、新港镇除上述封控区外的区域为管控区。
四、防范区
繁昌区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为防范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专家提醒,本次疫情感染毒株——奥密克戎载毒量大、传染性极强。为了自己和家人健康,请广大居民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减少人员流动,做好个人防护。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芜湖市繁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稿件来源: 芜湖市繁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编辑: 徐竹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