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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区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第11号)

2022-03-28 15:50:18

  鉴于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调整全区风险地区和管控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中风险地区

  1.新城华府小区1号楼

  2.阳光花园C区14栋

  3.栖霞小区31栋

  4.新港镇建华建材职工宿舍5栋

  二、封控区

  1.新城华府小区及附属门面房

  2.碧桂园中梁双玺售楼部

  3.繁昌院子售楼部

  4.阳光花园小区及附属门面房

  5.青少年活动中心

  6.繁昌区华亿广场

  7.荷塘花苑小区2号楼

  8.核电小区14栋

  9.中辰一品小区及附属门面房店

  10.新世纪花园及附属门面房

  11.繁昌区龙亭路锦绣江南新概念汽车修理厂

  12.沿河小区9栋

  13.繁昌区繁昌建材装饰城

  14.栖霞小区25栋、31栋

  15.繁昌区繁阳新村3区20栋

  16.新港镇新东村瓦圩组

  17.新港镇建华建材职工宿舍5栋

  三、管控区

  繁阳镇、峨山镇、新港镇除上述封控区外的区域为管控区。

  四、防范区

  繁昌区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为防范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专家提醒,本次疫情感染毒株——奥密克戎载毒量大、传染性极强。为了自己和家人健康,请广大居民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减少人员流动,做好个人防护。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芜湖市繁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稿件来源: 芜湖市繁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编辑: 徐竹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