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2022-02-24 14:47:27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管理,规范城区交通运行秩序,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繁昌区城市管理局自2022月1月起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繁昌城区范围内占用机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标线以外区域)、公共通道、消防通道、绿化草坪等乱停乱放的各类非机动车辆。
二、整治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八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先行登记保存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并对非机动车驾驶员予以行政处罚。
三、相关要求
1.自2022年1月起,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予以拖离并实施处罚。
2.非机动车驾驶员应自非机动车被拖离当日起,七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繁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迎春西路627号栖霞小区附近)接受处罚,凭罚款单据及车辆放行单到位于繁昌区峨山镇二中立交桥旁荷塘小区停车场(东银大酒店旁)领取车辆。
3.对聚众闹事、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将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繁昌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1日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伍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