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定点医疗机构公布
2021-08-19 17:53:27
一、确定开具接种禁忌证明医疗机构
定点医院目录:皖医弋矶山医院、皖医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无为市人民医院、南陵县人民医院、湾沚区总医院、繁昌区人民医院。
单位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皖医弋矶山医院 | 门诊楼二楼普内科、全科医学诊室 | 呼叫中心 | 2306999 |
皖医二附院 | 5号楼一楼中间(原放射科读片室) | 姚文军 | 0553-2871946 |
市一院 | 急诊内科门诊 | 江文胜 | 0553-2676523 |
儿科门诊 | 张先来 | 0553-2676134 | |
市二院 | 门诊大厅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 | 戴维红 | 3906621 |
市中医院 | 城南院区门诊部二楼内科门诊 | 许峰杨元元 | 0553-5960593 0553-5960729 |
市五院 | 门诊二楼疫苗接种咨询室 | 甘乐兵 | 0553-5939523 |
市妇幼保健院 | 门诊一楼总服务台 | 李慧敏 | 18109635711 |
无为市人民医院 | 原西大街老门诊楼一楼 | 朱远国 | 0553-6339862 |
湾沚区总医院 | 湾沚区规划展示馆(图书馆东侧) (湾沚区东湖路) | 曹峰 | 18315396697 |
繁昌区人民医院 | 区一中接种点 | 杨禹宝 | 0553-7871287 |
南陵县医院 | 南陵县216省道西100米全民健身中心 | 高亚娟 | 13399538365 |
服务时间:8月20日起,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禁忌症评估
依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和各类新冠疫苗接种说明书,以下5种情况不能接种疫苗或需要暂缓接种疫苗:
1.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2. 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 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 妊娠期妇女。
三、评估和开具证明的流程
申请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3个月内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和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免收挂号费;如无相关疾病证明材料,需挂号并进行相关检查,费用自理。
评估医生查验上述证件和医学文书后,结合问诊和体格检查进行现场评估,确属不能接种疫苗或需要暂缓接种疫苗的人员,出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
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