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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定点医疗机构公布

2021-08-19 17:53:27

    一、确定开具接种禁忌证明医疗机构

   定点医院目录:皖医弋矶山医院、皖医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无为市人民医院、南陵县人民医院、湾沚区总医院、繁昌区人民医院。

单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皖医弋矶山医院

  门诊楼二楼普内科、全科医学诊室

  呼叫中心

  2306999

  皖医二附院

  5号楼一楼中间(原放射科读片室)

  姚文军

  0553-2871946

  市一院

  急诊内科门诊

  江文胜

  0553-2676523

  儿科门诊

  张先来

  0553-2676134

  市二院

  门诊大厅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

  戴维红

  3906621

  市中医院

  城南院区门诊部二楼内科门诊

  许峰杨元元

  0553-5960593 0553-5960729

  市五院

  门诊二楼疫苗接种咨询室

  甘乐兵

  0553-5939523

  市妇幼保健院

  门诊一楼总服务台

  李慧敏

  18109635711

  无为市人民医院

  原西大街老门诊楼一楼

  朱远国

  0553-6339862

  湾沚区总医院

  湾沚区规划展示馆(图书馆东侧) (湾沚区东湖路)

  曹峰

  18315396697

  繁昌区人民医院

  区一中接种点

  杨禹宝

  0553-7871287

  南陵县医院

  南陵县216省道西100米全民健身中心

  高亚娟

  13399538365

   服务时间:8月20日起,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禁忌症评估

  依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和各类新冠疫苗接种说明书,以下5种情况不能接种疫苗或需要暂缓接种疫苗:

  1.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2. 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 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 妊娠期妇女。

  三、评估和开具证明的流程

  申请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3个月内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和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免收挂号费;如无相关疾病证明材料,需挂号并进行相关检查,费用自理。

  评估医生查验上述证件和医学文书后,结合问诊和体格检查进行现场评估,确属不能接种疫苗或需要暂缓接种疫苗的人员,出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

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