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1-05-17 23:39:17
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疫防指《关于做好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芜疫防六稳指〔2021〕29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各镇卫生院、繁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院,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各大药房、零售药店。
二、举报范围
(一)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截留收治发热病人的;
(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
(三)购买感冒、退热、咳嗽、腹泻和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未进行实名登记上报的。
三、奖励方式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3000—10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者。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方式及电话
(一)举报方式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疫情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及时报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办理,情况紧急的应立即办理。
(二)举报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553—7872350;1985530272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0553-7875759
五、本通告自2021年5月18日起执行,结束时间另行通知。未尽事宜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芜湖市繁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2021年5月17日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