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取缔城区违法服装加工生产经营点的通告
2021-01-07 08:33:54
当前,繁阳镇区域内违法服装加工生产经营点消防安全隐患异常严重,主要表现为场所不符合规定、生产居住功能混用,私拉乱接电线、短路漏电隐患突出,防火隔离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易燃可燃材料散乱密集堆放等问题,极易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对违法服装加工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进行集中整治。现就依法整治取缔违法服装加工生产经营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1年1月6日至2月6日。
二、整治取缔对象
对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服装加工生产经营点实施整治取缔:
1.未取得消防安全许可的;
2.生产、加工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
3.生产、加工场所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三、整治取缔要求
1.2021年1月25日前,各违法服装加工生产经营点实际经营者务必自行主动停止加工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清空违规设备和物品等,停业关闭到位。
2.2021年1月25日前,房屋产权人必须主动与各违法服装加工生产经营点实际经营者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3.2021年1月25日前,订单委托方必须主动与各违法服装加工生产经营点解除服装生产加工项目发包合同或协议。
四、凡在2021年1月25日前,未主动落实整治取缔要求并自行停业关闭的,将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1.区供电部门对违法服装加工生产经营点予以断电。
2.区应急、消防部门会同区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对违法服装加工生产经营点予以查封,依法追究实际经营者、房屋产权人、订单委托方责任。
3.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对出现严重隐患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事故罪,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五、对整治取缔执法过程中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坚决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芜湖市繁昌区公安局 芜湖市繁昌区消防救援大队
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芜湖市繁昌区应急管理局
芜湖市繁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繁昌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黄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