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提示】芜湖市繁昌区疾控中心提示
2020-12-01 10:13:00
芜湖市繁昌区疾控中心提示:
冬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为科学有效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及行业管理规范要求,以下人员及场所、情形应佩戴口罩。
1.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包括就诊、探视、陪护、医务及其他人员。
2.负责现场采样、流调、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3.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其接触人员。
4.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工作人员,并积极引导顾客佩戴口罩。
5.外卖、快递、邮政投递、物流等行业工作人员。
6.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监所等机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7.火车站、汽车站、水路客运以及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和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及乘客。
8.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及酒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9.政务服务大厅、银行、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
10.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运动时除外)、健身馆、歌舞厅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11.幼儿园、中小学等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及幼儿园老师。
12.参加在密闭空间举办会议、培训、比赛等活动的工作人员;
13.其他通风不良(如箱式电梯)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群聚集场所)活动的人员。
广大市民外出时,应注意加强自我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保持“戴口罩、多通风、少聚集、勤洗手、用公筷、拒野味、一米线”等良好习惯。
稿件来源: 繁昌区疾控中心
编辑: 宋世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