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2020-09-01 16:08:14
第二号
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繁昌县发展改革委决定召开“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8:30
地点:繁昌县政务中心一楼五号会议室
二、价格调整方案要点
方案一: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基本水价由1.30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0.08元)调整到1.60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08元),上调金额0.22元/立方米,上调幅度15.9%。阶梯水价由原定比例(1:1.5:3)顺加,即:第一级水价为1.60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2.40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4.80元/立方米。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户水价从1.36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0.08元)调整到1.66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08元),上涨金额为0.22元/立方米,上调幅度为15.28%。
方案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基本水价由1.30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0.08元)调整到1.68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08元),上调金额0.30元/立方米,上调幅度21.7%。阶梯水价由原定比例(1:1.5:3)顺加,即:第一级水价为1.68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2.52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5.04元/立方米。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户水价从1.36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0.08元)调整到1.74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08元),上涨金额为0.30元/立方米,上调幅度20.83%。
三、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一)成本监审办法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县发展改革委聘请第三方机构于2020年5-7月依法对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定价成本情况进行了监审。
(二)成本监审结论
经监审,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7-12月单位售水成本为1.73元/立方米,2019年单位售水成本为1.87元/立方米,2020年1-4月单位售水成本为1.73元/立方米。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共21名)
1.消费者(10名):
朱海兵(繁昌县融媒体中心)
佘世群(女,繁昌县雍氏蔬菜店)
张大银(女,繁昌县银河广告)
李勇(繁昌县皖南阀门铸造有限公司)
汪艳(女,繁昌县繁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人员)
肖彩云(女,繁昌县图书馆)
凌成新(繁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人员)
徐玫(女,繁昌县小燕子超市富鑫园店)
徐丙庚(繁昌县缤纷大酒店)
章小燕(女,繁昌县信能啤酒商行)
2.经营者(2名):
张宗春(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吕东玲(女,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3.县人大代表(1名):
汪月玫(女,繁昌县人大常委会)
4.县政协委员(1名):
黄新民(繁昌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5.专家学者(2名):
谷生顺(繁昌县水务局)
杨涛(繁昌县司法局)
6.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4名):
徐建民(繁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姚健(繁昌县财政局非税征收管理局)
马伦兵(繁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秘书处)
周月祥(繁昌县审计局)
7.利益相关方(1名):
马春(繁昌县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二)听证人
刘兆菊(女,繁昌县发展改革委)
乐正斌(繁昌县发展改革委)
张先昌(繁昌县发展改革委)
(三)旁听人员
万昌华(繁昌县交通局退休人员)
盛明飞(繁昌县民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繁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稿件来源: 繁昌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 黄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