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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2020-09-01 16:08:14

  第二号

  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繁昌县发展改革委决定召开“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8:30

  地点:繁昌县政务中心一楼五号会议室

  二、价格调整方案要点

  方案一: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基本水价由1.30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0.08元)调整到1.60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08元),上调金额0.22元/立方米,上调幅度15.9%。阶梯水价由原定比例(1:1.5:3)顺加,即:第一级水价为1.60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2.40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4.80元/立方米。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户水价从1.36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0.08元)调整到1.66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08元),上涨金额为0.22元/立方米,上调幅度为15.28%。

  方案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基本水价由1.30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0.08元)调整到1.68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08元),上调金额0.30元/立方米,上调幅度21.7%。阶梯水价由原定比例(1:1.5:3)顺加,即:第一级水价为1.68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2.52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5.04元/立方米。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户水价从1.36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0.08元)调整到1.74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08元),上涨金额为0.30元/立方米,上调幅度20.83%。

  三、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一)成本监审办法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县发展改革委聘请第三方机构于2020年5-7月依法对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定价成本情况进行了监审。

  (二)成本监审结论

  经监审,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7-12月单位售水成本为1.73元/立方米,2019年单位售水成本为1.87元/立方米,2020年1-4月单位售水成本为1.73元/立方米。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共21名)

  1.消费者(10名):

  朱海兵(繁昌县融媒体中心)

  佘世群(女,繁昌县雍氏蔬菜店)

  张大银(女,繁昌县银河广告)

  李勇(繁昌县皖南阀门铸造有限公司)

  汪艳(女,繁昌县繁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人员)

  肖彩云(女,繁昌县图书馆)

  凌成新(繁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人员)

  徐玫(女,繁昌县小燕子超市富鑫园店)

  徐丙庚(繁昌县缤纷大酒店)

  章小燕(女,繁昌县信能啤酒商行)

  2.经营者(2名):

  张宗春(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吕东玲(女,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3.县人大代表(1名):

  汪月玫(女,繁昌县人大常委会)

  4.县政协委员(1名):

  黄新民(繁昌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5.专家学者(2名):

  谷生顺(繁昌县水务局)

  杨涛(繁昌县司法局)

  6.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4名):

  徐建民(繁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姚健(繁昌县财政局非税征收管理局)

  马伦兵(繁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秘书处)

  周月祥(繁昌县审计局)

  7.利益相关方(1名):

  马春(繁昌县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二)听证人

  刘兆菊(女,繁昌县发展改革委)

  乐正斌(繁昌县发展改革委)

  张先昌(繁昌县发展改革委)

  (三)旁听人员

  万昌华(繁昌县交通局退休人员)

  盛明飞(繁昌县民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繁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稿件来源: 繁昌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 黄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