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2020-07-08 11:01:28
(一)选取士官
(1)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2)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3)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认工资起点标准,在地力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报考军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干部学员分配计划。
(三)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四)士兵提干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五)保留学籍和学费补偿
入伍大学生可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入学;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保留学籍的,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繁昌县对参军入伍的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的大学生分别给予12000元、8000元奖励。
(六)进一步放宽后续教育限制、退役大学生(含新生)复学时,可在本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经所在高校同意后,转入新专业学习,入伍前所修学分计入总学分;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含退役复学毕业生)报考普通本科,实行计划单列,每年年初教育厅会同省征兵办汇总确认当年报名人数,省教育厅按照不低于30%的录取比例下达招生计划;已修满学分的在校生入伍,学校可采取灵活方式,考核其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合格的按时发放毕业证书。2020年,教育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印发通知,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和成人本科。
(七)加大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扶持力度。省级以下机关招考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国有企业招聘时,拿出不低于招聘计划10%的指标,用于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岗位和扶持开发项目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以及有关部门开发的公共事务协管岗位等公益性岗位、各市、县优先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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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