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告(第4号)
2020-01-26 22:18:33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落实安徽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全县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包括庙会、集会、祠堂等集会,婚宴、生日宴等各类喜庆宴会,文化体育类活动);
二、全县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包括电影院、KTV、网吧、健身房、棋牌室等)暂停营业;
三、全县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全县宗教场所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
四、全县宾馆酒店暂停接待单个群体两桌以上(含两桌)的集体聚餐活动,暂停农村群众自办两桌以上(含两桌)宴席活动,酒店、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退费;
五、暂停全县农(集)贸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
六、全面实施对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路口、码头等重点交通场所的体温检测;
七、自湖北省尤其是武汉市等疫情多发地返乡人员自觉居家观察14天,没有特殊情况应减少外出;
八、动员群众戴口罩出行,减少外出,暂停集聚活动,提倡“口罩文明”。
繁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稿件来源: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