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正文

公告

2011-01-10 14:24:53

  繁昌县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中查扣的二起卷烟违法案件,因当事人无法联系及未在有限期限来处理,现公告:在2010年12月30日前被我局查扣的违法卷烟案件的当事人(史祥龙、徐小霜),请于2011年2月7日前来我局办理处理手续,否则我局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没收处理,对没收的卷烟集中统一处理。(地址:繁昌县城关迎春西路)

  繁昌县烟草专卖局

  2011年1月7日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