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巡察公告
2023-02-27 16:32:1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繁昌区委开展巡视。在省委巡视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于2月27日至4月下旬,对繁昌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繁昌经济开发区同步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繁昌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繁昌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被巡察地区的规律特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联系信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繁昌区芜繁路口繁昌大酒店八楼811室;
(二)联系信箱:繁昌区芜繁路口繁昌大酒店正门西侧、区政府信访局正门西侧、区行政服务中心东门北侧、区政务文化中心大楼南门西侧、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正门西侧;
(三)举报电话:手机:18955356202。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
2023年2月27日
稿件来源: 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
编辑: 叶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