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集中整治中心城区交通秩序
2022-10-31 15:36:29
10月27日,我区召开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专项推进会议,决定对我区中心城区内存在的交通乱象进行集中整治,全面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为广大居民营造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出行环境。区领导刘斌、秦文涛参加会议。
根据区公安交管大队《关于规范电动车通行的通告》,严禁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棚),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于驾驶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严禁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非标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广大居民要自觉拆除电动车遮阳伞,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的靠右行驶。
此外,区公安交管大队、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将合理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停车位,规范车辆有序停放。机动车路内停放的必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沿行驶方向停放,禁止逆向、越线、压线停放,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的按照停车位箭头指向停放,未标注箭头的,停车位垂直或斜交道路的车尾朝向道路,停车位与道路平行的沿行驶方向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在划定的非机动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按照停车位内的箭头指向停放,未标注箭头的,必须在线内停放,不得压线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的必须停车进位,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地点严禁停放。对道路范围内乱停乱放的机动车由区公安交管大队依法告知后进行处罚,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由区城管局依法进行处罚。(全媒体记者 马阳)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叶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