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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指引

2022-04-06 10:41:32

全区居民、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疫情期间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防范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根据《关于疫情期间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制定以下工作指引。

  1.建立保供企业商品目录制度。根据区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区商务局动态调整保供企业和供应商品目录,指导保供企业开展民生物资供应保障。

  2.公布保供企业和供应商品目录。区商务局通过“繁昌发布”和企业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各保供企业和供应商品目录。居民可通过网上、电话渠道采购目录内企业提供的商品。

  3.明确货品包装标识。各应急保供企业可通过商品包装、配送小票等物品明确本企业货品标识,方便接收送达人员识别。

  4.发放“生活物资配送通行证”。对承担应急保供任务的企业配送车辆、人员实行通行管控制度,对“目录”内的应急保供企业审批发放“生活物资配送通行证”(人、车各1种,具体制式见附件)。通行查验时,实行“一车一证一人”通行。

  5.加强特殊需求采购关怀。对特殊群体的急迫性采购需求,各社区临时党支部可组织人员、车辆到保供企业门店外或区交通管控卡口进行主动接货,配送至需求人家中。

  6.倡导理解性购物。因本次疫情管控导致保供企业和社区、小区一线工作人员短缺,加之群众采购需求日益增多,偶有出现送货延迟、订单受阻、送达不及时的情况,在此非常时期,请大家予以理解和配合。同时,号召广大居民理性适量采购,尽量减少非生活必需品的购买,以减轻疫情期间一线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积极申报参加所在小区的志愿服务活动,与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力量。

  附件:1.“生活物资配送通行证”样式

  2.居民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目录(4月5日)

  芜湖市繁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附件1

  “生活物资配送通行证”样式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