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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3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1-12-03 15:58:25

  繁昌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至30日召开。建议大会的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繁昌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繁昌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繁昌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繁昌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区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繁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繁昌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选举繁昌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繁昌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选举繁昌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繁昌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繁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繁昌区出席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通过繁昌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伍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