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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1月30日繁昌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12-02 11:11:57

  2016年至2020年,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为推进法治繁昌建设,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繁昌建设,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有必要在本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广泛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全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普法为奋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江淮普法行”等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深入学习宣传与依法行政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民营企业发展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等与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繁荣法治文艺创作,培育好、宣传好、传承好繁昌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让人民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完善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后述职述法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继续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积极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建好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普法融入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过程。加大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深化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等行业和专项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

  五、着力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深化公民旁听庭审,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注重新颁布或修订法律法规解读。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鼓励引导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公益普法活动,充实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建立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注重分层分类普法,结合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有序。

  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公开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普法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促进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区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有效实施。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伍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