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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

2015-10-26 08:44:05

  近年来,繁昌县坚持政府负责、政策引导、突出重点、防治并重的原则,加快产业升级减少污染源头,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污染监管,开展重点治理强化综合利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4年全县完成26家非煤矿山扬尘整治、5家钢铁烧结企业烟气脱硫工程治理、7条水泥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脱硝治理工程、13家企业除尘治理项目、14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7家货运码头治理以及绿化造林8030亩等工作,今年,已完成10个燃煤工业锅炉淘汰项目、5个工业二氧化硫治理项目、13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项目、25个矿山整治项目项目。今年1-8月份,城区PM10平均浓度约由去年的100微克/立方米降至80微克/立方米。

  严把项目准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该县从严执行新上项目节能、环保、产业政策、土地利用等审查政策,坚决杜绝“两高一资”项目,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在预审阶段,否决了9个高能耗高污染、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投资项目。从源头治理矿山、水泥、烧结、石材企业“多、小、散、乱”的局面,实施水泥工业转型升级,通过资源整合、减量置换等措施,全县关闭建通窑13座、拆除磨机6台,置换熟料产能146.88万吨;按照“产权置换、期权兑现、规模开采、专业运输、市场运营”的办法,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基地,减少采矿权13个;完成15个废弃矿山生态恢复项目。经过治理,县域内已无小矿山、小水泥、小烧结生产项目。

  加大环保科技投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该县2014年投入630万元建设繁昌县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平台建有13个空气监测站、环境监控中心以及监测预警系统,形成覆盖县域范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平台通过每小时一次的自动检测及现场视频系统,实时提供全县各区域环境空气状况和重点企业大气排放情况,对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提供有效预警,为全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完善联动执法机制,严格环境执法行为。该县建立由环保、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参加的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组建由环保监察大队与公安环境犯罪直属侦查大队共同参与的执法平台,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配合,加大对环境违法单位和当事人的打击和震慑力度。2014年5月以来,该县依法关闭停产15家小选矿、小化工企业,整顿整改工业企业140余家次,对15家企业的18次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共处罚金额46.4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环境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罚款外,还对符合移送条件的6起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共7人。开展重点区域治理,强化秸秆综合利用。该县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在开展“美丽繁昌·美好家园”环境整治建设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还分别开展了荻港和新港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解决荻港、新港两镇工业企业、矿山、道路运输、码头等环境突出问题。两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其中获港区域环境空气PM10日均浓度由整治前的近350微克/立方米降至目前120微克/立方米左右。印发了《繁昌县201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惩暂行办法》等文件,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建立了督查、巡查机制,组织专兼职人员900多人,巡查达3.4万人次,秸秆直接粉碎还田14000余吨、收储5000余吨、焚烧发电700余吨,以确保实现全县“零火点”目标。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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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