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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深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2015-06-08 08:29:07

  近年来,繁昌县突出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收费等改革重点,深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繁昌县于2010年8月全面推开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到2011年1月完成整个改革工作任务。之后几年,根据省政府部署,繁昌县又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对基层医改成果进行巩固完善。今年,该县又被省市推荐参加全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工作,为下一步全国基层医改探索改革路径和经验。

  繁昌县围绕基层医改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各项体制和制度改革。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该县将原先12个镇卫生院、分院调整为3所中心卫生院、4所一般卫生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作为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县卫生局统一管理。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全县共核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309名,医改中人员全部通过竞聘上岗,并签订了岗位聘用合同,以后补充人员主要从社会上公开招聘录用。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该县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了绩效考核体系,县卫生局负责对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对工作人员、村卫生室及村医进行考核。绩效工资40%部分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由人社局核定后按月发放,另外的6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通过考核发放。在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方面,该县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从2010年9月1日起,全县12所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66所一体化村卫生室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在保障制度改革方面,改革后,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离退休人员经费等经费由县财政足额保障。每年安排一定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专项资金,防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新的建设债务。在卫生室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该县按照“五统一、三制、两独立”管理模式,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了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作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对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省财政按户籍人口每千人给予5000元补助,繁昌县配套补助4000元;对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量进行考核补助;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发生的水电费、网络使用费等公用支出,一个村卫生室给予3600元/年补助;到龄退出村医按每月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在岗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解决了在岗村医养老问题。在医疗服务收费制度改革方面,该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10元/次标准收取,个人负担2元,医保基金支付8元;村卫生室按6元/次标准收取,个人负担1元,医保基金支付5元。通过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转变了全县卫生发展方式,调动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性,让群众得到明显实惠。通过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为群众让利1345.2万元。樊卫 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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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