舵正风清好扬帆
2015-02-09 08:55:05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成为热词,更成为全县党员干部实实在在的行动。
2014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各类信访举报136件次,立案109件,同比增长11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8人,同比增长145%;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人,同比增长100%。繁昌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点赞”。
坚守责任担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书记一定要种好‘政治责任田’,要真正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去年6月,繁昌县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议对参会的党委(党组)书记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扛起主体责任的大旗,县委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总体布局,做到研究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考核“三同步”。先后召开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县委常委扩大会、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入脑入心。县委常委会年初专题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年底总结分析,并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建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集体讨论、评议。
选好人用好人,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至为重要。繁昌县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探索将干部考察与干部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的有效办法,改进干部竞争性选拔方式、干部识别考察制度。进一步规范初始提名权,完善科级副职后备干部层级化管理机制,把后备层级与初始提名相结合,提高干部工作透明度。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选用干部同步考核干部的群众观点、联系服务群众的效果,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对干部使用拥有发言权。鼓励干部主动向组织提出就职意向,到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县委常委会以身作则,作出反对“四风”10项公开承诺,制定县委常委带头直接联系群众9条意见,精简会议文件,清理办公用房,严格控制评比表彰,历行勤俭节约,从一件件具体事抓起,促进党风政风转变。着力构建党员干部群众工作360度管理平台,健全党员干部经常性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实施作风转变“6+6”行动,提出党政机关“亲切服务”、镇级机关作风“五讲”、村级工作公开评议等12项举措,用长效机制保障群众的合理诉求。
建立县委常委会听取案件调查情况汇报制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针对集中查处的多起村干部利用虚报冒领方式套取各类资金、私设“小金库”等严重违纪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姚村家庭农场违法建设等问题,实行倒查问责,8家单位、3名主要负责人受到问责通报,3名直接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突出用人、用钱、用权、用地“四用”领域,围绕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环境保护等环节,深入排查风险点,完善制度体系,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014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有序推进“废、改、立”。同时,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未位表态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完善问责机制,推动权力阳光运行。
聚集主责主业,狠刹“四风”不留情
“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巩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成果,把监督执纪问责牢牢抓在手上,以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县纪委负责同志表示。
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树立新风必须严纠“四风”、改进作风。县纪委制定出台了《三类事项备案制度》,对单位组织外出培训考察、单位节假日期间使用公车、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实行备案审查。组织开展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吃喝风、“红包”风等重点问题的专项清理,对2起违规建房问题严肃进行纠正处理。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先后开展15次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的18家单位及22名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在全县曝光通报。
健全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县委制定《繁昌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在案件移送、协同办案中的职责,形成反腐合力。同时,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编辑制作《作风之弊——机关作风建设反面典型案例》光盘,举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组织镇村干部旁听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改版升级纪检监察网站,增设廉政知识在线测试模块,严把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关”。开通“峨溪廉韵”微信公共号,定期向全县党员干部推送党风廉政建设最近资讯,并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实行廉政教育“微提醒”,目前关注人群已达到千余人,发送廉政提醒短信5000余条。通过公开征集廉政文化品牌标识及宣传语、组织开展廉政经典诵读展演、举办廉政专题道德讲堂等活动,着力打造“峨溪廉韵”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作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项目化管理试点单位,县纪委研究确立了“1+10”工作创新项目,运用项目化管理的理念和思路,采用选题、论证、立项的模式来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廉政制度创新,增强了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实效性和协同性。目前已形成工作业务流程化管理、建立大要案件项目化管理查办机制、政行风综合评价、纪律处分执行等9项工作机制,各类制度13项,初步实现了“廉政成果、品牌成果、制度成果、人才成果”一起收获的目标。
明确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责任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有明确拿出务实管用的具体工作措施,构建上下贯通、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繁昌县建立“常规检查、重点督查”机制,采取定期听取汇报、不定期抽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跟踪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考核设计,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考核细则,并探索完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
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在领导班子考核中的重要地位,加大考核评价意见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权重,形成重视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导向。建立“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机制,领导干部重大案件问责等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锁紧责任链条,严格“一案双查”,不搞“情有可原”,不搞“变通处理”。
认真落实“两个为主”,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兼职进行清理规范,明确要求不得分管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等与履行纪检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对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取消和退出133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9个,清理取消面达87.5%;对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监督检查事项进行清理,退出参与监督检查事项33项,明确不列入现场监督30项,让纪委集中精力严党纪、抓监督、反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拼的是决心,是韧劲,是战略,是人心。繁昌县将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加快繁昌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沈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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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