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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后续管养有保障

2014-12-22 09:19:46

  小桥流水、绿树掩映、花草错落、楼宇林立……繁昌县实施的民生工程之保障性安居工程已成为强力助推器,让棚户区“破茧蝶变”,给千家万户带来诸多利好。“3个年头,搬了8次家,现在不用搬来搬去了。”在县城华阳小区宽敞明亮的新楼房,繁昌县繁阳镇无房户方老汉特别开心:“现在的新家不仅能住得起、住得舒服,而且还有事做,日子真的稳定下来了。这要感谢政府的好政策……”

  自2008年启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繁昌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住房保障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把建设和谐、宜居住宅小区作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养理念,不断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管护办法,确保保障性住房后期管养良性循环。据统计,2008年至今,繁昌县共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29个、9902套(其中:廉租住房项目24个、6622套,公租房项目5个、4728套),目前该县城区1012户家庭已通过实物配租方式入住保障性住房。为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后期管养工作,该县结合实际不断摸索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取得了成效。

  政府买单,让住户有服务

  保障性住房后期管养与商品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有一定差别,它不能完全靠市场化运作来支撑,需要借助于政府给予的一些特殊优惠政策扶持才能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考虑到通过政府部门直接实施服务,既增加财政投入,又不利于建立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系,针对县城区已配租的保障住房房源,均在安置小区配建,主要分布在安定花园、峨溪花苑、华阳小区、凤峨泉景四小区内,属独立性小区的现状。该县将保障性住房后期管养工作统一纳入安置房小区一并管理,由保障性住房产权单位县建投公司通过协议或者招投标方式公开选聘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其实施管理。政府对建成安置小区(含保障性住房在内)引进、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县财政实行3年过渡期补贴,第一年按照核定收费标准应收额的60%补贴;第二年按照核定收费标准应收额的40%补贴;第三年按照核定收费标准应收额的20%补贴;以后只补贴安置房中的低保特困户和廉租房住户。针对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问题也作了相应规定,例如对低保和低收入实物配租家庭实施由县财政全额补贴物业服务费;对中等偏下低收入实物配租家庭,参照安置房设立3年过渡性补贴政策,补贴期满后,则由住户自行缴纳物业服务费。几年来,该县按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政府花钱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养买服务,先后投入财政资金120万元,聘请4家物业服务企业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养实施服务,不仅解决了保障性住房管养难问题的后顾之忧,也为构建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秩序积累了宝贵经验。

  参与管理,让入住家庭住得起

  保障性住房小区的住户大都是低收入家庭,其中有不少属于孤、老、病、残家庭,如果简单地引入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显然他们都无法承担高额的物业管理费用,而由政府全额买单则会加重财政负担,影响保障性住房后期管养的可持续发展。该县积极鼓励保障性住房住户参与到小区的物业管理中来,实施“选自己的人、为大家服务”的“自我服务法”来对小区的进行物业管理,让保障户负责小区内的卫生、水电及公用设施维修、公用设施保养、花木保养工作和小区内的值班,既解决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用人难,又有效解决了小区内保障家庭人员的就业困境,增加了家庭收入,巧妙化解了物业管理难题。据了解,目前县城区共有9户保障家庭参与各自保障小区后期管养,这种让他们用自己劳动冲抵物业费的做法,最大限度地缓解保障家庭的生活压力。

  盘活资产,让入住家庭长期得保障保障性住房后期管养费用主要包括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资金、日常物业管理费用、环卫费等,这笔不小的费用除依靠政府的政策性补贴和住户交费相合的管养机制之外,繁昌县还通过最大限度盘活保障性住房小区内的公用设施利用价值,如将闲置保障性住房的车库、架空层(产权为县建投公司)等出租,所得收入用以弥补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仅县城区安定花园、峨溪花苑两个小区,就将出租收入4.3万元用于补贴后期管养费用。此外,针对保障性住房住户中物业管理缴费意识普遍弱这一现状,该县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入住家庭树立“花钱买服务”物业消费理念。一是借助主流媒体,重点做好在繁昌新闻上宣传报道。县房管局联合县电视台,定期通过《视点》栏目推出《物业管理》专栏,介绍法律法规、剖析真实案例、解答政策咨询、宣传物管知识、展示企业形象,为物业管理搭建一个全新的宣传载体。二是县房管局通过县内网站、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有关政策,确保社会各界知晓率。三是会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托宣传台、小区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意见建议表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并收集相关建议,争取他们的支持、理解、配合,提升其对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认知和认同,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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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