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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新农合10年补偿患者3.77亿元

2014-12-15 08:31:07

  繁昌县自2005年实施新农合以来,不断完善补偿制度,不断提高群众受益水平,极大地改变了城乡群众的就医观念,提升了群众的医疗保障意识,缓解了广大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新农合制度实施10年来,繁昌县累计参合人次251.78万,筹集资金4.24亿元。截至今年9月,共补偿128.21万人次,补偿3.77亿元。

  2011年,繁昌县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筹资时间、筹资标准、参保对象、补偿待遇等方面的统一。并轨后,主要执行新农合政策。2014年参合23.92万人,参合率114.29%,共筹集9568万元。1-9月新农合补偿支出7158万元。同期增加1365万元,同比增长23.56%。当年基金使用率74.81%,累计基金使用率57.41%。1-9月补偿27万人次,同期增加6万人次,同比增长28.22%。

  作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的新农合制度,县政府、各镇(中心)政府高度重视,设有专门办事机构、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如对个人缴费部分县财政每年每人补助10元,2013年、2014年还分别对大病再补偿和大病保险基金再按每人10元标准予以补助,提高了筹资标准,减轻群众负担。通过大力宣传,以及各镇、村委会、居委会的努力,自2008年起,农民参合率连续七年为100%,城镇居民参合人数也不断增长,其中2013年为30725人、2014年33984人。

  繁昌县新农合补偿制度不断完善。初步实现了参合人群“住院有保障、门诊有补偿、看病少花钱、报销很方便”的四大目标。县、镇两级医疗机构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超过60%和80%,2013年实施了大病再补偿、2014年实施大病保险等政策。通过综合补偿,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新农合系统与省、市、县、镇、村五级医疗机构联网即时结报,实现了新农合筹资参合信息、补偿在线审核、实时监控、即时结算的网络化、信息化、规范化,极大方便了参合群众办理补偿手续。2014年启用身份证替代医疗卡,参合群众在省内协议定点医院住院,凭身份证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出院时只需缴纳自付部分的费用。经过多年努力,繁昌县新农合工作成效显著,2010年被授予“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县”称号,政务服务中心合管窗口连续九年被评为“优秀窗口”。刘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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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