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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成为繁昌化解社会矛盾绿色通道

2014-12-15 08:31:03

  法律援助是指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近年来,繁昌县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力度,降低受援门槛,深化便民服务,呈现出受援人数连年增加,案件数量稳步增长、案件质量不断提高的发展态势。今年1至10月份,全县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1件,比5年前提升了130%。

  繁昌县近年来通过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加强对全县2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及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的业务指导。同时,加强行业部门法律援助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定期与工会、妇联、残联、老龄委等部门联系制度和联动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形成了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强大工作合力。该县依托平铺镇驻苏州流动党支部建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驻苏州联系点,将法律援助工作触角延伸至繁昌籍外出务工人员。目前,全县已建立了县、镇、村(社区)为一体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工作站为骨干、联系点为支撑的组织网络。

  该县根据国家社会保障政策和当地实际,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就医、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尤其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同时,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对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农民工、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将经济困难标准由最初的最低生活保障调整到月均收入1000元以下,实现“应援尽援”。

  该县加强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教育,着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制定了多项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推进“阳光服务”、“微笑服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五类特殊群体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凡涉及讨薪、工伤赔偿等事项优先办理。2013年,全县服务总人次达到2175人次;今年1至10月份,全县服务总人次达到2334人次。在不断提高办案数量的同时,将案件质量管理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为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质量,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办案过程实行全程跟踪,随机抽取社会律师代理的案件进行旁听旁审,听取承办人举证、质证情况及代理意见,对办结的案件开展评查。

  该县还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看守所、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量刑规范化工作,及时研究扩大刑事法律援助指定辩护范围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等提供辩护和代理。今年1至10月份,全县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8件;办理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158件。为提高社会知晓率,该县充分利用江淮普法行、春节招聘会等大型节庆活动,采用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印发宣传册、发放便民联系卡、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和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入户、深入企业等途径,不断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并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形式,将法律援助的基本内容、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等公之于众,全社会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关爱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正逐步形成。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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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