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建设生态文明
2014-12-01 08:50:08
近年来,繁昌县把优生态作为惠民生的迫切任务和调结构的重要支撑,将大气污染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与各镇、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大考核问责力度,构建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体系。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和污染防治项目清单,分步有序予以推进。计划到2015年,全县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达标率达100%,县城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城市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率达85%;到2017年,全县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持平于2012年度。
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坚持“淘汰落后、关闭非法、整改提高、验收达标”,大力推进工业示范企业建设。去年关闭了4家非法排污企业,今年有计划地组织对水泥、钢铁(烧结)、选矿、铸造、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135家企业开展验收。提升重点行业脱硫脱硝效率,芜湖海螺、荻港海螺和南方水泥10条日产4000吨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已全部完成脱硝改造;加快钢铁(烧结)企业脱硫设施建设,富鑫钢铁、兆信炉料等8家企业已安装使用脱硫设施,泽乾矿业、兴伟炉料等2家企业脱硫设施年内建成。
加强矿山污染整治。严格矿山生产规程,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督促矿山企业建设车辆冲洗平台,实施运输道路硬化,有效控制粉尘、扬尘。制定矿山整治规范“一矿一策”方案,去年全县共关闭矿山11家,今年将通过关闭10家、整合5家为2家,共减少采矿权13个,计划到2015年,全县矿山由2012年底的71家减少到39家。采取“产权置换、期权兑现、规模开采、专业运输、市场运营”的办法,通过整合零散、集中布点的方式探索绿色矿山基地建设。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治理,计划3年内完成全县89座废弃矿山治理复绿,今年实施29个废弃矿山治理复绿工程,其中5个项目已经完工。
加强扬尘污染治理。投入1200余万元切割非法改拼装货车1871辆、安装覆盖装置1420套,投入近2000万元建设矿产品运输监控系统,建成1个监控中心、10个卡站和7个企业源头监控点,基本实现对全县矿山企业、矿山片区、矿种、矿产品生产销售、税费审核以及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等实行24小时全覆盖远程同步管理,超载率由48%下降到0.05%,全省规范执法加强治超现场会和全省治超条例培训会暨货运源头治超现场会先后在繁昌召开。统筹抓好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全县4家搅拌站均设立了冲洗平台,站内道路和物料堆场进行了硬化,骨料堆场设置了喷淋设施,城区17处建筑工地出入口均建设冲洗设施并进行道路硬化,渣土运输车安装液压密闭装置,全县拆迁工地扬尘防治达标率年内达98%以上。
加强汽车尾气治理。严把机动车准入关和查验关,对不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汽车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对车辆检测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一律不予年检。加快淘汰2005年前入户的410辆“黄标车”,今年计划淘汰205辆,目前已淘汰210辆,占年度任务的102%,计划到2017年全部予以淘汰。严格“黄标车”限行措施,划定限行区域,加大对擅闯禁行区“黄标车”的处罚力度。
加强烟尘污染防治。严格新设餐饮服务业项目准入,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和监管,推进宾馆、餐饮、洗浴等服务业锅炉改造,制定了资金补助办法和整治验收方案,县财政安排80万元对城区餐饮油烟净化和燃煤锅炉改造实行以奖代补,目前已关闭4家,另4家单位燃煤小锅炉正在改造,25家餐饮单位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加强烟花爆竹市场整治和燃放管理,明确燃放时间、条件及禁放区域,加强宣传引导,规范燃放行为。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印发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及奖惩暂行办法,对小麦(油菜)、水稻每亩分别奖补20元、10元,农户(种植大户)与镇政府签订双向承诺书,每亩缴纳保证金50元,禁烧的每亩另奖励10元;实行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等相关设备,县财政给予累加补贴至机具价格的50%,并以财政资金引导秸秆综合利用;对发现秸秆焚烧行为的,取消其所有奖补、补贴和补助资金,取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应资格。出台了秸秆禁烧工作问责及奖励办法,实行单位和个人保证金制度,建立问责机制,强化奖励措施。县政府与各镇签订工作责任状,层层宣传发动,加强巡查监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刘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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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