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助推城乡一体化
2014-08-18 09:08:57
繁昌县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提出了以建设宜居宜业的山水城镇为目标,通过拆迁改造有效缓解了工业和建设用地的压力,保障了园区建设和重大项目落地,促进了产业转型,拓宽了就业渠道,改善了人居环境,拉开了城市建设的基本框架,“全域繁昌”规划基本完成,县城区面积由原有的6.2平方公里扩展到现在的15平方公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有了明显提升。
2008年以来,针对县城狭窄拥挤、面貌破旧、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协调的实际状况,繁昌县以建设宜居宜业的山水城镇为目标,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步伐。这些年来,繁昌县房屋拆迁70多个地块,涉及约11000余户(县城国有地块7000余户),其中:县城规划区内6000余户,县开发区及荻港、孙村工业园区700余户,海螺、核电、建华、富鑫等重大项目建设拆迁房屋1800余户,土地复垦、整村推进、道路建设等拆迁房屋1700余户。被拆迁户基本上都选择产权置换,需要建设安置房16000多套。为加快安置房建设,2010年组建了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专门承担安置房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在推进房屋拆迁与安置过程中,繁昌县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定期研究调度全县房屋征收工作。加强县征收办工作职能,成立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专门开展房屋征收地块摸底调查和服务工作。二是完善征收政策。先后出台了《繁昌县城区D级危房改造实施办法》、《繁昌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繁昌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全县房屋征收政策体系,尤其是统一了全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政策。出台了《县城区部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未安置户货币化补偿安置办法》,拓宽安置渠道,鼓励县城区部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未安置户选择货币化补偿安置。三是规范工作流程。研究制定了《繁昌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有关事项认定程序》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特殊情况人口认定及处理意见》,在操作层面上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工作。加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行政裁决力度,对扫尾地块未签协议户,全部进入行政裁决程序,以强制搬迁推动房屋征收。
为了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繁昌县在具体操作中坚持“三做到”。拆前讲民主。为做好拆迁工作,建委等部门从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抽调精干专业人员组建拆迁工作队伍,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被拆迁人的心声,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拆迁安置方案。方案出台后,征求意见,进行各种风险评估,对被拆迁人提出合理要求,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如针对过渡房紧张,现有的过渡费标准与市场不相适应,科学合理地提高了房屋拆迁的过渡费,完善和弥补原有房屋拆迁中不足的部分,让被拆迁人化解忧愁,从而得到了大部分群众的认可、理解和支持。
拆中讲公平。在各地块拆迁启动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夜以继日、不辞辛苦地开展实地房屋丈量摸底调查工作,不但使每户的房屋面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且对被拆迁户的家庭状况都了如指掌。然后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拆迁补偿标准政策,明确安置地点。进行室内装潢新老标准对比,精心设计“致广大被拆迁户的一封信”和相关宣传材料,发放到每家每户手里。
拆后有关爱。在拆迁过程中,繁昌县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实施“文明拆迁、和谐拆迁”。组织广大职工上门入户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疑难问题,与被拆迁人面对面谈,坐下来谈,耐心细致地帮助广大群众算好经济利益帐,算好改造后居住的环境帐;组织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讨论,充分尊重民意,接受群众的参与,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让群众拆得放心,拆得称心,坚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复算到位”,对群众提出合理诉求不回避,对无理要求不妥协,消除了群众的观望攀比心理,充分体现了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目前,繁昌县将拆迁安置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全县各项重点工程顺利开工建设。桂丹刘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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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