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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矿山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有序进行

2014-06-16 08:50:24

  繁昌县对矿山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高度重视,在矿山整治工作中,该县把矿山整合关闭作为推动转型升级、建设生态文明的根本着力点和重要突破口,制定了非煤矿山整治规范“一矿一策”方案,去年关闭11家,全县矿山由2005年的273家减少到去年底的60家,计划2015年减少到39家,其中大中型矿山达50%以上。今年全县将减少采矿权13个,其中关闭矿山10家,同时整合5家矿山为2家,减少采矿权3个。

  繁昌县结合“美丽繁昌·美好家园”环境整治建设专项行动,严格矿山生产规程,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全部建设车辆冲洗平台,狠抓矿山污染整治,有效控制粉尘、扬尘。制定具体标准,开展示范矿山建设。首批5家建成并通过验收,正按示范要求推进全县矿山达标建设。按照“一矿一策”方案,抓好25家整治类矿山整改工作,完成整改8家,其余正在实施整改。

  对“十二五”矿产资源规划进行修编,更加科学合理设定各规划功能分区。该县出台了加强矿山管理的意见,明确矿业发展和矿业权主设置的各项指标。编制了矿业权设置方案,优化矿业布局,为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积极探索绿色矿山基地建设,制定了实施方案和细则,按照“整合零散、集中布点”原则,采取“产权置换、期权兑现、规模开采、专业运输、市场运营”方式,在全县集中建设6至8个绿色矿山基地,实施高效有序开采和科学规范管理,努力从源头上改变全县矿山“多、小、散、乱”的局面。

  繁昌县还出台了全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从今年起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的原则,全力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复绿工作。今年计划完成县城规划区周边、省道S321和S216和高速沿线等“三线三边”可视范围内25个项目治理任务,2015年完成一般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及近期关闭废弃矿山治理工作,2016年全面完成全县废弃矿山治理复绿。该县成立了矿山复绿工作领导组,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协调推进治理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分别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织。制定了“国土部门牵头、乡镇实施、部门配合”的责任落实机制,确定属地镇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矛盾协调处置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任务确定、方案评审、项目验收和备案等工作;县发改、财政、审计、安监、环保、林业、公安招标等部门全力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出台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规范项目设计、招标、施工、验收和审计等环节管理,严格实行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在治理方式上,该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采平、简易复绿、专业修复治理与项目开发、土地收储有机结合,实现景观再造、生态修复与土地开发利用有效融合,努力实现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在治理模式上,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在政府的示范引导和监管下,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县政府投入500多万元完成了峨山村采石厂治理复绿项目,并引进国有上市企业广东宏大公司,与该县国源矿业公司共同成立宏大国源资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负责治理工程的实施管理,探索矿山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的新途径。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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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