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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科技引领作用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2014-03-24 09:08:00

  加大对科技类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少不了科技部门的服务。记者日前就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采访了县科技局局长王心生。

  记者:请谈一谈您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实施办法》的认识。

  王心生:党的十八大就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要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城镇化过程是由传统、落后的农业社会向现代、文明的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演进的过程;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培育、升华的过程,体现了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质跃与优化。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精神,县委、县政府作出了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决定,指出新型城镇化是“在转型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加快转型”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全省领跑、率先小康”目标的重要途径。

  记者:对入驻繁昌县创业富民孵化基地的科技类创新创业项目有怎样的帮扶?

  王心生:根据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县科技局承担“加大对科技类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对入驻我县创业富民孵化基地的科技类创新创业项目,经认定按类别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的具体任务。为把这项工作做好,县科技局制定了《科技类创新创业项目认定实施细则》,对科技类创业项目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操作程序为,首先由在孵企业如实填报繁昌县创业富民孵化基地在孵企业科技类创新创业项目创业补助申报材料(包括: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申报书,基地在孵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其次由创业富民孵化基地集中向各镇、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提出申请;再次由各镇、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最后由县科技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统一进行评审,每个评审组专家不少于3名。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后,报县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批准。对符合条件的科技类创新创业项目按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分别给予5万、10万元的创业补助。

  记者:科技部门怎样做好服务工作?王心生:在科技类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受理、项目的评审、资金的拨付的工作上,县科技局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全程做好服务,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 全冰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