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组织筑牢和谐繁昌“第一道防线”
2014-01-06 09:25:19
繁昌县不断强化组织、制度、机制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近两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486件,调处成功7335件,调处成功率达98%,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该县依法规范建设人民调解组织。利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机,由村民代表依法推选人民调解员,依法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人民调解员选聘上吸收老党员、老教师、退休干部、退休政法干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优化人民调解员的结构,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水平。针对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消费争议等纠纷较为突出的现状,先后在交管大队、卫生局、人社局、消费者协会设立4个专业调解委员会,聘请老法官、老警察、律师、法医等专业人士担任人民调解员,提高了人民调解专业水平。仅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近年就调处纠纷1137件,其中调处死亡事故40起,节约诉讼成本100多万元。该县还在较大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提高企业自我化解矛盾、自我管理能力,有效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目前,该县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更加完善。依托基层调解委员会成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排查化解身边的矛盾,做到了小事不出村;依托镇综治维稳工作例会,研判每月矛盾纠纷状况,对基层调解委员会难以调解的纠纷,跨村(居)的纠纷,指派镇调解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调处,做到大事不出镇;对镇调解委员会难以调解的纠纷或跨镇的纠纷上报县调解委员会。该县大调处机制已基本建立。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的全县矛盾纠纷调处领导组,统筹调处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设立县矛盾纠纷调处指导中心,及时调处全县重大纠纷和信访接待中分流的矛盾纠纷;投资600多万元建设司法信访大楼,将司法局、信访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全部纳入大楼办公,实现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参与信访维稳等零距离对接,不仅及时有效多途径化解社会矛盾,而且依法有序维护了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减少了重复信访率,维护了正常信访秩序。该县还建立三级培训机制,每年选送部分人员参加上级的培训。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将人民调解经费纳入县镇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安排12万元经费,用于人民调解宣传、培训及以案补贴。各镇也安排相应经费用于人民调解。县司法局制定人民调解以案补贴办法,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按照80元至300元标准,对基层调解委员会实行“一案一补”,进一步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与县法院对接,及时受理调解县法院委托诉讼案件;与县检察院对接,及时参与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诉前调解。建立考核机制。争取县综治办的支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镇、村综治考核,提高镇、村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程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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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