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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2013-11-28 08:29:59

  11月26日至27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贵,副主任张明仁、朱能雨、方正福、李会民、王重娟及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岑遥,副县长桂严,县人民法院院长谷慎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仲春,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负责人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抓好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优化环境,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质量繁昌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力推动质量繁昌建设,力争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质量进入全省前列或中部地区领先水平的目标。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进一步加强领导,拓宽思路,创新机制,强化落实,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组关于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对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议案的报告,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对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还对有关人事进行了任免。全冰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