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繁昌要闻 >正文

县城区服务业环境整治行动初显成效

2013-07-08 09:04:57

  自全县开展城区服务业环境整治建设专项行动以来,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一道开展城区服务业环境整治调查摸底、宣传、执法等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对群众反应大、污染扰民严重的经营户及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施集中整治。繁昌城区现有餐饮单位387家,其中持证照经营的餐饮单位199家,占51.4%;设在商住楼中的餐饮单位280家,占总数的72.3%;在敏感区域或是大中型餐饮单位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有96家。阳光城市花园尚食江南、好滋味鱼馆以及阳光花园B-17号楼“嘉简诚橱”等饭店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环保、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多次开展执法,相关执法部门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县环保局对尚食江南、好滋味鱼馆2户经营户下达了处罚决定书。鉴于这几家餐饮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6月17日,环保、食药监、工商、房管、消防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再次要求尚食江南、好滋味鱼馆整改油烟污染问题,无证经营的“嘉简诚橱”饭店立即停业。6月26日,县食药监局对好滋味鱼馆违规使用散装油及没有进货台账下达了处罚告知书,对“嘉简诚橱”饭店无证经营及多名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下达了处罚告知书。目前,尚食江南、好滋味鱼馆已着手油烟污染的整改,“嘉简诚橱”饭店则停业挂牌转让。

 
图为执法人员在对城区北门口一家违规小微餐饮经营户下达关门停业整顿处罚。

  

  严格城区服务行业经营项目准入门槛,确保城区服务业布局便民不扰民。繁昌县严格执行《芜湖市新设部分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住综合楼中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新设宾馆、餐饮、洗浴、文化娱乐等服务行业经营项目,禁止在没有餐饮业专用烟道的商住楼内设立餐饮业经营项目,禁止在商住综合楼内设立娱乐业经营项目。新设以上服务行业经营项目,应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经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的,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文化、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发放相关证照。沈芳群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