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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城区服务业环境整治

2013-06-17 08:52:11

  近日,繁昌县根据《“美丽繁昌·美好家园”环境整治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标本兼治、全面提高”的思路,开展城区服务业环境整治建设专项行动,力求防治服务业污染扰民,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此次城区服务业环境整治建设专项行动,由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商务局、环保局、卫生局等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以服务牵头单位实施整治。专项行动从今年6月份开始到2014年底结束,旨在通过城区服务业污染整治,到2014年底,城区服务业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区服务业环境保护和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实现繁昌环境更美丽、家园更美好。此次专项行动包括8项整治任务:新设服务行业经营项目,应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服务行业的选址,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大餐饮业、污染物防治治理和监管。推进城区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工作,对城区宾馆、洗浴等服务业锅炉进行改造,全部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服务行业经营项目产生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服务行业经营者应该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气食用油脂,并交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严查城区服务业污染扰民问题。物业所有人或管理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兴办服务行业。沈芳群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