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普惠城乡居民
2013-03-04 09:17:51
繁昌县加大财政投入,切实改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目前,已有效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基本医疗保障覆盖100%的农民和85%的城镇居民,提高了参保群众的受益程度。加大村卫生室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了一体化村卫生室药品采购使用行为,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覆盖。
扎实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繁昌县按时间节点完成了省市医改各项工作任务。去年已成立了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暨办公室,负责县级公立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出台了医院院长目标任务管理合同、医院院长选拔聘任管理办法、医院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公立医院管理章程、医院财政补偿办法等配套文件。完成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聘,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工作。县医院、县中医院已全面执行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服务收费等新的价格政策。
持续巩固完善基层医改工作。修订印发了繁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及时兑现了各项补助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药品采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及时考核发放村医补助。
拓展措施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通过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取消村卫生室的药品入库权限,进一步规范了一体化村卫生室药品采购使用行为。调整县级公立医院用药目录,加强对配送企业管理,有效提高了配送率。规范药品款结算工作流程,回款率达100%。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作用。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偿比例,2012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230元/人/年,提高到290元/人/年,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2012年7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方案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提高了参保群众的受益程度,扩大了参保群众的受益范围。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行了住院总额预算、按病种付费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付费等改革,目前,已经开展了21个按病种付费试点病种。 叶军 刘先才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