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
2013-02-18 08:52:05
“子女们对我很孝敬,今年又拿到了政府的津贴,现在的日子真是好……”近日,平铺镇寒塘村87岁的村民黄秀英接受媒体采访时喜笑颜开地说。黄秀英是繁昌县诸多享受高龄津贴、受益社会救助者之一。
近年来,随着经济加速发展、政府财力不断提升,繁昌县逐渐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且持续扩大覆盖范围。目前,该县已建立起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为核心,以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实现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定型化、规范化和体系化。该县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列入了全县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城乡低保标准采取动态调整机制、应补尽补制度。从2009年12月份开始,启动了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自2010年1月份起,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10元提高到每月220元。自2010年5月份起,城镇低保对象提高到每月240元。目前,全县已形成了动态物价补贴制度。在物价上涨年份,及时足额发放物价补贴。该县还建立健全低保资金财政专户,低保资金足额列入县、镇财政预算,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加强档案管理。该县认真执行《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新增和退出低保对象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同时以村为单位,做好低保边缘户及其它困难户的资料归档。2012年,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400元,发放低保金4397.3万元。农村五保户集中、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提高到5280元和3000元。城乡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使城乡困难群众获得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缓解了生活危机,缩小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进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制度运行的轨道,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确保五保老人能安享晚年,繁昌县近年来累计投资3400多万元,加快敬老院建设。截至目前,该县百人以上的敬老院有9所,共有集中供养床位1180张。2012年,全县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28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60%,位居全省前列。在此基础上,该县积极对供养老人实施人文化关怀,强化管理“软件”建设。为了让五保供养老人“老有所乐”,各敬老院设置了专门的书报阅览室,配备了放大镜、老花镜等设备,建设了棋牌室,配置了健身器材,定期组织各类集体活动,如老年歌舞合唱、棋牌、书画比赛等,充分满足老人的兴趣爱好。各敬老院还和乡镇卫生机构联合,建立了医务室,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一些敬老院还与志愿者组织、县级部门建立了定点联系机制,把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引入敬老院,形成了社会各界共建和谐敬老院的工作局面。
建立普惠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是繁昌县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又一重要举措。从2012年8月份开始,繁昌县规定,凡具有该县户籍,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高龄津贴标准为: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36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12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3600元。实施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推动繁昌县老年社会福利向普惠型、社会化方向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浓厚氛围。2012年,该县共发放高龄津贴164.4万元。另悉,2012年,繁昌县还支出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490.3万元;为贫困家庭建设的廉租房竣工1106套、发放租赁补贴610.8万元;加强对贫困人口居住的棚户区进行改造,共竣工安置房1609套。全冰 陈群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