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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

2012-11-19 09:21:28

  繁昌县牢固树立统筹城乡的发展理念,坚持把不断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内容,加大了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并轨和整合,努力消弥城乡差异,先后实现了城乡就业创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城乡同等待遇”,基本形成了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格局。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推进,繁昌县确立了“争当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目标。在这过程中,社会保障事业更是主动作为打头阵,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将资源向基层配置,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社会进步,实现城乡一体,齐头并进。统筹城乡就业、创业是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的重中之重。该县按照“城乡互动”要求,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总体思路,着力营造平等就业环境,推进城乡充分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功能,基本建立起了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技能培训、用工管理、社会保障四大体系,同时将城镇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统一纳入城乡充分就业,在小额贷款、就业推荐、岗位培训等方面实施城乡一视同仁,统一建立了求职登记、用工信息、就业安置等台帐,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建立了县、镇、社区三级网络服务平台,促进高质量就业、稳定就业。

  养儿防老是农村千年不变的传统,但随着繁昌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这一格局得到逐步改变。该县制定政策,规定全县所有企业职工和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均不分城镇、农村户籍,同等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9年和2011年国家分别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繁昌县将两项试点合并实施,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保两项养老保险制度分别覆盖了全县企事业职工、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形成完整的人人享有的社会养老保险网。为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繁昌县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并入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统一经办管理,从而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制度、统一缴费、统一待遇和统一经办管理。从流传千年的养儿防老,到如今的按月领取养老金。从过去的因病致贫到如今的看病找医保报销,实现社会风险共担,让城乡居民的生活安全感越来越强。

  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实现了城镇和农村广大群众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要,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繁昌县新增创业企业235户,新增个体工商户1498户,新建创业基地1个,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091万元;城镇新增就业8405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6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13人。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4052人、17189人、32205人、25219人和18585人,征缴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金23809万元、1056万元、641万元、4747万元和35万元,基金征缴合计达30488万元,支付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分别为4795万元、120万元、924万元和133万元。为170505名城乡劳动者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9.09%;为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人、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375名,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达100%。陈志群汪春水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