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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慢性病鉴定管理办法出台
2012-08-27 09:58:02
近日,繁昌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领导组下发《繁昌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管理办法》,办法详细规定了门诊慢性病应遵循的原则、鉴定机构与职责、医疗卫生专家及管理、工作程序、工作纪要及责任追究等。
这一《办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管理工作,促进慢性病鉴定程序规范化、鉴定依据标准化、鉴定结论客观化,从而更有效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殷必艳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