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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2012-08-20 15:44:49

  (记者全冰)8月16日,繁昌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贵,副主任张明仁、朱能雨、方正福、李会民、王重娟参加检查。副县长黎兵陪同。

  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污染企业治污及监管情况,新上项目环评“三同时”落实情况。检查组听取了繁昌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并分成两个小组先后深入到繁昌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芜湖升星纺织品有限公司、繁昌县金丰矿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现场察看。

  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尤其是实施了一系列环境治理工程,对推动环境的持续改善,促进繁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宣传力度。结合加快推动绿色繁昌建设,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不断扩大《环境保护法》的宣教工作覆盖面,加大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切实抓好污染防治工作。由环保部门牵头,实施多部门联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活动,对超标排放、偷排乱放污染物、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等违法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要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于今后引进的企业要把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作为选资的一个重要条件,同时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结束后,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县有关部门将按照审议意见整改落实。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