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建立“五大机制”帮助农民工“讨薪”
2012-02-06 09:48:26
近年来,繁昌县针对建设行业中分包、转包和开发商“资金链”中断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探索建立五大机制帮助农民工“讨薪”,成效明显。2011年,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844.9万元。
建立工资支付“联动”机制。为确保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县人社、城建、交通、工会等部门实行联动,相互配合。年初对全县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于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进行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联合查处。
建立工资预付“储备”机制。按照“先交钱、后施工”原则,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按照《繁昌县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暂行办法》规定,2011年,在城建、交通等部门的配合下,县人社局对全县81个建设项目征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909万元,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建立劳动用工“查处”机制。加大执法检查,积极受理来信来访、投诉举报案件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除开展劳动用工日常巡查外,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200余户,涉及劳动者6500余人,下达整改指令书18份,处理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96起,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844.9万余元,涉及劳动者1074人,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5起,涉及金额141.3万元。
建立应急周转“托底”机制。划拨专项财政资金设立农民工应急周转金,主要用于解决拖欠时间长、数额大、一时难以解决的拖欠问题,通过动用周转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必要的生活救助,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建立重点部位“监控”机制。将有拖欠工资记录和存在欠薪隐患的建筑企业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并进行全面“封杀”,不准再以任何方式进入该县建筑市场。 钱高财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