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大工作须增强“八种意识”
2011-12-19 10:53:04
今年12月21日是我县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纪念日。借纪念活动契机,谈几点粗浅工作体会。我2003年4月11日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并被常委会任命为财经工委主任,至今已有九年。九年的工作使我深刻体会到,要切实履行好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不负人民重托,至少须增强以下“八种意识”:
一是为民代言的责任意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经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肩负着全县人民的重托。当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全县人民对自己工作的认同和肯定,不仅感到光荣,而且更感到责任重大,要为民代言,为民履职。因此,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首先要增强责任意识。责任就是压力,有压力才有紧迫感,才有动力。只有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尽的义务和必须履行的职责,才能有工作的主动性和热情,才能积极履职,自觉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发挥作用。
二是不断求知的学习意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大多数是从党委、“一府两院”岗位上转岗的,刚任人大工作确实需要一段适应过程。要尽快适应并切实担负起本职工作,就要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消极思想和多种困难,坚持不断学习,掌握人大工作基本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和必备的业务知识。一方面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另一方面要学习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及人大业务知识。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要向行家里手求教,学习外地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学习要有韧劲、长劲,贵在坚持,不可临时抱佛脚。只有坚持不断“充电”,才能使自己适应新形势,胜任所担负的本职工作。
三是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监督机关。法律赋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上述职权,就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依法履职。要做到依法履职,就必须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观念。无论是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还是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无论是参加各种会议,还是平时工作,都要使自己的言行与法有据,不可与法律法规相悖。只有坚持依法履职,才能有效地做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同时,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要积极主动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和方法,积极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带头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当好普法宣传员和执法监督员。
四是情系人民的公仆意识。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我国,权力机关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人大代表人民选,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选。常委会组成人员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天职。要当好一名称职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负全县人民重托,就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为人民服务。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要采取多种形式,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克服缺点,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是坚持根本的大局意识。人大工作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就是要在县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县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因此,县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一定要增强核心意识、大局意识,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摆正位置,立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多数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切实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绝不能站在小圈圈内,盯在小问题上,跳不出,看不远。这是根本,必须坚持。坚持这一条,工作就有方向,就能取得成效,就会得到组织的肯定、人民的拥护和称赞。
六是突出重点的实效意识。做工作要讲求实效,无效的工作,或者影响大多数人利益、国家利益的事不可做。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履行好法律赋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维护好全县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负全县人民的重托,任务是艰巨繁重的。如何才能使县人大工作取得实效,我觉得关键一条就是要善于抓工作重点,突出重点。重点是相对而言的,有时期重点,有内容重点。抓重点就是要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归纳、筛选出一些涉及面广、关乎众多人利益或全局利益、影响大、需要及时处理的工作,作为一年内或一段时间内的重点去抓,抓出成效。千万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结果什么也抓不住。
七是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创新是推动民族进步与社会发展的灵魂和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创新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有科技创新、企业创新、文化创新、理论创新等等。我觉得要使县人大工作有新的突破和新的进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克服因循守旧的保守思想,在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只有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教训,汲取外地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本县的实际,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出符合本县实际的新办法、新举措,才能使我们的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八是严于律己的表率意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受人民重托,为人民履职,接受人民的监督。只有每一位组成人员都能严于律己做表率,常委会才能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因此,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论何时何地、言谈与行为,都应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两个务必”,经常深入人民群众之中,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在学习、工作、生活及各项社会活动中,发挥表率、模范带头作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张昌书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