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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2011-11-28 10:31:15

  11月24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天贵、朱能雨、方正福、李会民、王重娟、张明仁以及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副县长桂严、胡清照,县人民法院院长高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卫,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部分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负责人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繁昌县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情况与“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报告。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水土保持的关系,做到开发建设与水土保持同步,推动全县水土保持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提升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水平。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繁昌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繁昌”建设的决议。

  会议还对有关人事进行了任免。(记者全冰)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