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构筑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2011-09-26 09:20:37
2011年,繁昌县在全省率先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并轨运行以来,已经初步构筑起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并取得良好效果。
城乡一体,服务“零”差别。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实行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筹资时间、筹资标准、参保对象、补偿待遇“六统一”。并轨运行后,农民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在院报销五级“即时结报”、窗口服务“一站式”、转院在外就诊“零门槛”等便民措施,城乡群众更加公平享受医疗保障制度。
标准提高,保障更有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并轨运行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随着五项新政策、新措施的落实,今年全县完成参保242343人,参保率高达118%,连续四年实现全覆盖目标。截至8月底,全县累计补偿110645人次,住院补偿率达45.5%,支出资金2815.7万元。
镇村统筹,结报更便捷。该县以城乡居民医疗并轨运行为契机,构建覆盖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在工作动态、参合情况、医疗信息、费用补偿和基金管理等方面实现各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全县镇、村一体化村卫生室的门诊统筹实现全覆盖,66个村级门诊实现联网运行,农民在村看病即可享受门诊补偿。同时还与省内多家多级医疗机构合作,农民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和10家省市级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即可当场结报,实行五级报销网,更加简化新农合报销程序,方便群众医疗报销费用。
规范运行,群众更受益。通过几年来的运行,全县受益面逐步扩大,共有63万余人得到了1.4亿元的医疗费用补偿,农民健康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服务能力得到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县合管中心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服务单位”,2010年,该县被授予“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县”荣誉称号。 (班小丰)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