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
2010-12-06 08:52:47
11月29至30日,繁昌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汤春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天贵、朱能雨、方正福、李会民、王重娟、张明仁以及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胡红兵,副县长石才良,县人民法院负责人,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部分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部分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0年民生工程资金使用及成效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在今年的38项民生工程实施中,科学计划和部署,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了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建议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督查,同时创新方式,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县政府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做到了积极完善办理工作机制,提高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时效,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承办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力度,充分发挥现场办理、面商办理、联合办理的作用,不断提高承办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真正把代表们所反映的问题办实、办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自2006年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建议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以满足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需要。
会议分别听取、审议了县质监局、县林业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关于确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县公安局对县人大代表徐先锋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记者全冰)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