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上路督查市容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
2010-11-08 09:12:17
10月30日,县委书记汤春和,县委副书记袁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吴长湖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市容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现场督查,要求全县上下提高认识,强化配合,营造氛围,落实措施,迎接省文明县城复查验收,全力以赴再创省级文明县城。
县领导一行首先上路进行督查,现场察看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建设工地、背街背巷等,对县城市容管理与文明创建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期限。
汤春和在随后召开的会议上指出,2008年、2009年,通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繁昌县先后争创了省文明县城和全国文明县城,大大提高了繁昌的知名度,促进了繁昌的经济社会发展。今年是省文明县城复查验收年,我们要本着对繁昌人民负责,对繁昌发展负责的态度,下大力气、拿真功夫,千方百计保住文明县城这块金字招牌。近期以来,各有关部门和镇为再创文明县城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创建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成绩来之不易。当前省文明县城复查在即,我们在市容管理与文明创建工作方面,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氛围不浓厚、责任不落实的情况,相关镇和部门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加以整改。
汤春和强调,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市容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的紧迫感。文明创建关系到广大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一个地方的整体形象和科学发展;关系到政府和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我们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丝不苟做好迎检工作。要严格对照省文明县城的复查考核目标要求,认真梳理问题,全面提升创建水平。要突出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两手抓,一方面完善城市规划,加快城市建设,整治县城出口,另一方面强化城市管理,做好交通秩序、小区物业、市容市貌等整治工作。要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和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市民教育,大力提升全民文明素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相关媒体做好创建知识、创建成果的宣传,对不文明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曝光。要加强督查,及时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归纳,限期整改。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配合,落实措施,确保繁昌再创省文明县城。
县文明办、市容局通报了近期以来市容管理与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薄弱环节,相关镇和部门就相关问题的整改进行了表态发言。(记者汪春水)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